各普通高校学生工作部(处)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:
为了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》、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—2035 年)》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思政厅函〔2021〕10 号)以及《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建设标准》(粤教思函〔2012〕1 号)等文件精神,加快心理健康服务人员规范化管理,贯彻落实《广东省高校心理咨询师注册标准》和《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服务人员伦理守则》(试行),高心委决定为新入职的心理咨询师、兼职心理咨询师和辅导员举办 2026 年广东高校注册心理咨询师注册标准和伦理守则的专题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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